鴻蒙OS 調測驗證

2020-09-19 11:22 更新
  1. 編譯工程提示“This device type does not match project profile.”或安裝時出現(xiàn)“DEVICE_NOT_SUPPORT_ERROR”,如何解決?

出現(xiàn)這種情況是由于“config.json”中配置的設備類型與調試設備類型不匹配,需要在“module”標簽下配置對“deviceType”的定義。具體請參考[表7]的“deviceType”。

  1. 安裝 HAP 失敗,并提示“INCONSISTENT_BUNDLE_VERSION”,如何解決?

系統(tǒng)中有重復應用,卸載系統(tǒng)中已有的包名相同的應用。

  1. 提示“signingConfig 'debug' can not be null or empty”,如何解決?

檢查“entry”下的 build.gradle 是否配置了簽名。如果配了依然報錯,檢查是否誤配到了工程級的 build.gradle 當中。

  1. 安裝 HAP 失敗,并提示“STRING_LENGTH_ERROR”,如何解決?

可能原因有:

  • 包信息超過最大長度。包信息中包含的各屬性字符串長度需要同時滿足以下條件,否則會報錯。
    1. bundleName 的長度為 7~127個字節(jié)。
    2. vendor 的長度為 0~255個字節(jié)。
    3. version.name 的長度為 0~127個字節(jié)。
  • 同時安裝兩個不同 module 生成的 hap 時,包信息不一致。需要比對兩個 module的“config.json”文件中“app”標簽配置內容是否一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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